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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茧(公约文化、公信文明、公行法策学说)

人类的公共问题,必须得由人类共同合作才可能解决好。因此我必须要叫“三公大叔”。

 
 
 

日志

 
 

再次复述对改变的表述法  

2013-01-05 23:31:06|  分类: 网络启蒙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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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变化过程的表述,是很简单的文化常识。然而这些所谓的“获奖论文”,却是违背了基本文化常识的文字垃圾。

对于所谓的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华人学界几近百分之百的所谓“文化学者”都已憋出了胡乱应用语言的毛病来了。这根由于不懂哲学装懂哲学的文化人格偏执。以为不能搞到不艰涩难懂的地步,就不是哲学,那么你就只有滥用语言这一个选择了。


表述改变了的过程,必须要应用改变了的说法来表述。这就叫“哲学”。


“婴儿”长大了叫“少年”,“少年”续而成长为“青年”,结了婚就成了“夫”或“妻”,有了后代就成了“爹”或“妈”,研学有成叫“学者”,负罪在逃叫“逃犯”,死了以后叫“尸体”,历久之后叫“古人”……


——你们给你们自己留下一线正确学习,正确表达的理智发育希望吧!

你装了一脑子跟风起哄的文化垃圾说法,事物对于感官不是感触,到了脑子里不是知识,到了论坛上不是文章——你死守着“唯论物”的说法,要是不脑残,才是活见鬼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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