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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茧(公约文化、公信文明、公行法策学说)

人类的公共问题,必须得由人类共同合作才可能解决好。因此我必须要叫“三公大叔”。

 
 
 

日志

 
 

“社会”一词屏蔽了“生活法约秩序”议题。  

2016-02-17 01:05:37|  分类: 筹策秩序论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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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垄断统治之法,就是谬解法权统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才可能维持的非法统治法;所以,任何非法统治,无不极力屏蔽“生活法约秩序”议题。其屏蔽生活法约秩序议题的办法是滥用语言,歪曲问题,禁止正义应用法学语言来批评法失公正、策失调和问题。这个办法在华语文化史中百试百灵。

——“刘备本是靖王的后”、“转世灵童”、“主义者”、皇上、领导,社会、政治、改革、转型……即使涉及法学,也要给“法”字配上一个与“非法统治”加上一个适配的字,表述为“法律”、“法治”以说明统治法是用于“整人(律)”的,“治”的主体是统治者等等不一而足。

——————所屏蔽的问题的核心要点是法学以“公正”为主旨,文化策略以“调和”为言论的学法用法主张(主义)。

“社会”一词是宗教用语,不能适用于法学议题并歪曲了生活法约秩序议题。其中实在为延续法权垄断统治法而精心谋划的屏蔽法学的用语技巧。
在各个议题层次屏蔽了生活法约秩序议题的滥言,还有“政治”、“法治”、“管理”、“教育”、“领导”、“代表”、“主义”、“思想”、“观念”、“民主”、“体制”、“机制”、“改革”、“转型”、“中国梦”等等滥言。

——用“变法”一词来涉及法学问题的文化记载也有,但大体上是主张“变法”之人都“犯了死罪”——死于非命了。

审查华语文化史,最“敏感”的词,非“变法”莫属。而当前的华语文化,如果谁能直面对“宪法”一词的辨析争说,并将其更正为“公约”,也应是难逃“犯罪”嫌疑的。

————————华语文化,就是这样的朽败不堪的语言文化。文化公众不搞语言文化学术研究,当然会模仿应用语言,把生活法约秩序问题不自觉地歪曲表述为“社会”问题并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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