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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茧(公约文化、公信文明、公行法策学说)

人类的公共问题,必须得由人类共同合作才可能解决好。因此我必须要叫“三公大叔”。

 
 
 

日志

 
 

“道德经”三个字的组合应用法极易解读、解说通透,前题是思路得对。  

2017-11-12 01:59:06|  分类: 网络启蒙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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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读书,读的就是文字的组合应用法。如果我们守不住这个文字组合应用的“第一目击事实”,就一定会把好文章给读作贱。

比如我在人大经济学论坛“哲学版块”研讨学术问题,指出人们“说的是话”,而“话所说的问题”不一样,结果我的发言权就遭禁了。这就属于华语学界的所谓学者们几近百分百地“不懂人话”的问题。

1、“道”是言论——要不是言论就不能在人际交流活动中提出问题。这正如《道德经》举例说“无,名天地之始”一样。“无”这个字也是有约用的表达知行活动诉求的始因和必要的。要读懂这一句,得知道古人把人的脑袋称为“天”,把四肢称为“地”的语言学法用法。解读古文,不能拿当前的通俗用语去解读。

2、“德”是学用言论所表达的文章主旨。所以说“讲道德”说法就讲得通,“守道德”说法也讲得通,而“做道德”的说法才讲不通。由于“道德经”文本争阅竞解了两千五百多年,当前已经把“有道德”给变异解说成“非公道”问题了。什么“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也,唯有德者居之”——你仔细阅读个中的“变异”原因——既然是“天下人的天下”,那么“有德者居之”是不是“窃天下”的“事实”被找到了一个似乎“没窃”的说法呢?这不分明是“骗人的话”吗?“有德者”体现为会读、会写,能写出公正无欺、公益无害的“得法成策”好文章。天下人的天下,是不能许可“自称为有德者”就随随便便给“窃居”了的!老百姓都知道“日久见人心”,要听其言、观其行,不可能轻信任何人。华语文化史料记载表明,历代统治者都不可信。正是因为人不可信,人类才懂得了“信公益无害的法策”比信人更靠谱。而公益无害的法策文本,在古语中就叫“经”或“典”。

3、“经”是对学说文本的命名。“依据言论的约定俗成和优用成法通用法则,确立公益无害的‘调和(善)’主题”,来写成学说的学问叫“讲道德”的学问,所写成的文本叫《经》。

在人类的文化史、文明史、法策史上遗存下来的“公共学识体系”就叫做“公道道体”。对公道体的学法和用法,叫“玄之又玄”。文章依据公益主题来写作的写法作法则,叫“道德”法则。写成的文本中的法策主张,叫“道这器”,所倡导或拟定的公益无害的“治大国如烹小鲜法案”,叫“道之用”。所有的文章都是用来调和人类的生活的,而不可无事生非庸才自扰,所以说《道德经》的全篇总结结论才是“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我们读书,首先误读了“书名”,那么我们的思辨解说方向就搞错了。人际的听、说、读、写交流活动以外不可能发生任何问题,你自以为是的经验和思考在交流活动之外是不能成立的——更不可能把交流活动中的问题整合成“学说”——这个常识一时一刻并永恒都不可遗失!采用隔着学用语言事实学用语言的思辨解说法,思路就跑到书外去了。把知识、经验、学识都一统纳入到语言学法用法“公道道体”中来整合,才可能写成公益无害的“学说”。那些跟风学舌于“载覆”、“居天下”、“管教”等“官话”的人的“话语自定位身份”,“非官即民”——决不可能是把整体文化人群一统“当人看”的语言“正义”学法用法。

——我们解读、解说不通透《道德经》的原因只有一个——还没有获得周全的读写能力。所以我劝你们不要在这里无秩序地胡吵乱嚷了——“哲学”谬题已被华语学界跟风胡扯了百年之久并毫无学研成果可言,就算再一盘散沙地胡吵乱嚷五百年,也不可能提取出学界的学研新成果并达成学界共同认可。

我在这里已把“道德经”这三个字的组合应用法作为“学说名”来使用的“命名学(名学——即哲学)”学术要点解说清楚了,你们今后就不要再人云亦云地跟风瞎掰胡扯了!“太上处众人之所恶”——学研得法的前沿学者一定会责骂你们瞎猜乱讲地“贩卖语言文化垃圾”——学评无序下的一派胡吵乱嚷的文化遗害是极为久远的。用老百姓的话说——你们干的是“断子绝孙的缺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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