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算是初学读书并稍会用脑的人。与那些用膝盖读书的人相比,高出不仅一个档次。
————但是,不论古人或外国学者留下的著作是否写得周到,其发生的不良影响也怪不得作者。后学者不会读书或不会批评,才是相关遗害发生并遗害于活人的生活的根源。
这里对此题我所作出的评述结论是:
对所谓的“价值论”的批判的唯一可能达成学界共识的批判结论是遗弃“价值论”谬题,导出并正名为“法策论”议题。这是因为经济、金融、价值等,只是所谓“资本家们”的习惯用语,跟本就达不到“法策”公共议题学研高度。对于一个导不出“约法”、“筹策”、“议案”议题的文化人群来讲,其潜在的“奴性”体现在文化上,体现在骨子里,体现在对当局依赖的学品失阳刚上。
[color=Blue]人类有史以来,从来都没有发生过所谓的圣人、先贤具备了为后人筹划适时又适用的法策的周全能力这种事情——活人面对的一切应时应变问题,都得要由活人来通过合议和合作解决——读书也是一样。[b][/b][/color]任何时代的活人中若没有读写学评能力周全的学者,那么不仅会把古已有的学说著作读作贱了,更进而还会助长抄袭学舌的“徒孙式”不良学风。这也就是说,不是《资本论》搞乱了活人的脑子,而是活人的学识积累还不够用,自己把自己的脑子搞乱了。
“价值论”议题只是一个适用于“工业金融资本论”低端议题的“学术用语”,底端议题学术用语不可纳入高端议题中来使用。“法策论”才是超越了资本家的脑子和用语习惯的——纯纯粹粹的公共问题。
在学术上,任何论述都必须在论述结论终端,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程序筹划——这也就是说,落实不到法策议题终端的论述结论或见解主张,皆一统属于论述不周严的“半吊子论文”。
——对于学术问题的批评,本不该拿马克思或孔夫子等人来说事儿——当前学界的学研能力发育周全,也大可不必把“中外古人”的不周之处“批倒批臭”。这是因为,人类自古以来就是一步步地踏着步步逼近正确的错误道路趋近完全正确的。当学界导出了法策议题并不再偏离法策主题时,就在议题的提出上,做到了“议题永恒正确”。此后的论述和结论是否正确还是“后话”。
这里所要作的进一步学研提示是:
我们讨论学术问题,是不何偏离人类有史以来的公共传统而偏执于哪个学者的哪部著作的——统观总论的宏观高度规定了我们不可批评文化古人和译述不周的哪一部著作——统观学研的宏观高度所涉及的是人类有史以来的公情、公理、公法议题。偏离了公共问题,就注定了“法学”被主题被遗失的必然结果。而法学议题被遗失,那么筹策、议案议题也便是整体学界望尘莫及的问题了。至少在华语文化中的两千多年以来,当局屏蔽约法、筹策、议案议题,学界被当局包养的名份学者不敢涉及约、筹策、议案问题才是有据可查证的实情。法权垄断统治之下不许可学界约法、筹策、议案,体制外学者一但涉及约法、筹策、议案议题则必遭围剿。这才是华语文化数千年以来难于达成文化觉醒的“癌症级文化瘟疫病根”!
——不论是华语古代学者的著作是否堪为经典,也不论译述粗劣的所谓“西方哲学”是否论述周到,都不能证明华人学界两千五百年以来的读写学评能力是否达到了发育周全的地步。如果当前的华人学界的学术批评能力是发育周全了的,那么就会在约法、筹策、议案议题上不仅会在学界达成良好的学评合作,并进而已与当局达成了良好的合作——早就把“宪(统治命令)法”、“刑(割脑袋、剁手脚、挖眼睛等等落后而残酷的)法”腐朽滥言清除干净了!
——活人的读写学评能力承学于古人的文化遗存传统,但活人的承学是否得法和活人在知行活动中所犯的错误却怪不得“死人”。活人的活法,大可不必“拟古”,后人的活法也不会听从今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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