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第七道门槛——明确思维范畴的改变带来的语言形式转换
我们的许多网友在所谓的哲学的研讨中不能依据思维范畴的改变来寻找与理论相适应的理论语言。什么都是逻辑、世界、存在……满脑子的“物论”、“辩证法”,其实不知道所谓的“物论”和“辩证法”的实质。
如果我们的思考和研讨的是所谓的哲学,那么我针面对的就是语言文化理论,因为所谓的哲学仅仅是一种理论文本样式,如果所谓的哲学研究的是世界的原理,那么世界的原理则不是光用脑子想而不表达交流的范畴,涉及了交流,就闯进了文化的范畴。如果我们对文化的发生原理还没有思考清楚,那么就一定不能很好的驾驭语言;在应用语言时一用就错,那么这种错误应用语言的表述也一定不是所谓的哲学。 “哲”字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折”,一部分是“口”,“折口”就是“改变说法”。理论命题不同,要求理论文章的应用语言不同,死抱着某些语言形式不放,就丧失了语言应用的灵活性和精确性。下面是本人经过研究得出的研究成果,本人不吝公开,以对当前我们这个文化人群中的所谓的哲学爱好者或理论学术界的所谓哲学学者们有所启蒙——你当下能说得清什么是所谓的“哲学”吗?如果说不清,就放弃以前的所有说法,用自己的脑子来思考论证一切相关的问题,并在论证中寻找准确表述的理论语言。 感触的是对象(世界) 思考的是感触(知识) 表述的是思考(所谓的逻辑) 思考形成了理论(语言) 理论发生于社会(知行关系) 社会成就了文化(活动成果) 文化凝结为文章(文化论) 文章构成了文法(所谓的‘哲学’) 文法承载着愿望(所谓哲学的价值纲领) 这样我们就导出了一个结论——对文法如何承载愿望进行研究的理论,是所谓的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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