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公式
2010-03-06 03:27:16| 分类:
人是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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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脑子里设定了老茧的“强加”,你没有把人的活动原理和物质运动原理的原理关系搞清楚,不能以人为核心建立确认主体先在的理论智慧,当然会认为老茧在强加给你一个错误观点——宗教信徒烧死布鲁诺时,也是这样认为的。
——人类所知的一切,都是建立在人的生命机能活动原理基础之上的。这是一个没有质疑余地的理论结论。你读不懂,是你的思想方法有问题而不是我要强加给你什么的问题。
你非得搞1(世界)+2(人)=1(物质规律)物质公式,当然就会成为我的启蒙对象。因为我搞哲学研究,就是因了它具有启蒙价值才搞的。
哲学的算式是这样的:1(知识发生原理)+2(人类社会活动文化原理)=3(哲学理论发生发展和应用原理)
——我认为你很有希望跨进哲学的门槛(在人类文化历史中,能跨进哲学门槛的人是很少的)。导出哲学的思想方法谁都在应用,但应用这种思想方法把一切问题的发生原理关系都审查清楚的人却极为少见。“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句话虽然还有表述错误需要纠正,但却明确表述了人类知识发生的由点到面的推广普及过程。揭示了人类知识发生发展的基本原理。
——而“第一性”问题,就是在知识发生原理上,主体“活动”先在还是主体“感知的内容”先在的发生原理关系问题。你当下还没有对这个问题审查清晰,这是你还没有跨进哲学的门槛的证据。人类智慧的提练,由面到点,人类智慧的广普,由点到面——这就是论坛研学活动所应遵守的基本法则。
——建议你读我的帖时,多读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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