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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茧(公约文化、公信文明、公行法策学说)

人类的公共问题,必须得由人类共同合作才可能解决好。因此我必须要叫“三公大叔”。

 
 
 

日志

 
 

在百度“知道”对法理学问题的解答  

2013-01-08 01:57:51|  分类: 文法语言学讲座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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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法理学的问题。法学有很多学派。如自然法学派,古典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实证分析主义法学派,纯粹法学派,社会学法学派等等等等。可以总结一下吗?

答:法学的最高成果是揭示唯一最高法理。这个最高法理的揭示和达成广普,就意味着全人类共同遵循的法理得到了揭示并达成了公信,全人类用战争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时代就永久结束了。最高法理的揭示,必然同时发生实践最高法理的“人类共和法约”和这个法约的实施法案。

法学不同学派的发生,是人类法学理智还不健全的表现。求证和导出至高法理命题的论证方式和论证成果文本,就是所谓的“哲学”。其论证方式是追溯一切问题的发生基因,再循着这个基因来按时序证明清楚一切问题因因相循的“因果链”,通过因循关系来审查现实社会问题的根源,并找到解决现实问题的可行高效办法,这样就找到了完善知行活动法约的法理依据。可见,当前让法学界说清什么是“法理”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法学问题。

揭示法理的思辨论证,是一个艰难的思辨论证过程。当思辨论证达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时,就发生了不同的法学派别。这些派别的发生,是根由于论证课题不同、思辨法则应用不同,试图揭示法理的研学思辨层次不同而发生。都是还没有揭示最高法理的法学学术表现。当最高法理揭示清楚后,那么所有的法学派别也就归于一统了。最高法理还没有揭示清楚,就不可能具备精确讲清“什么是法理”的学术能力。

对于最高法理,我通过三十多年的思辨论证,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可以作为参考。这个最高法理是:“公约公信公行,公行公约公信,公信公行公约良性循环发展”。我称这个法学最高法理为“三公法案”。由于这个结论的法学理论内涵过于丰富,并有较大解读难度,在这里无法周全解说。
 这位网友你很幸运。这也是因为你善于思考并很执着,所提的问题也很精确并富于学术智慧。当前华人法学界能提出”法理学“这个课题的人极为罕见,因而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非常慎重。不敢把法学以外的问题混杂到上帖中去。法理不可能超越文化论、文明论、文化理论而凭空发生。你能精确地提出问题,我对你寄予了深厚的希望。有诸多法学“处女地”等待着纯正的爱去的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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