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是还没有把学识最终落实为“言论”的“夹生”学识系统。“概念”、“思维”归属于“脑子”。当落实为精确而共识的言论时,就已不应再称之为“概念”、“逻辑”了。而这个“名称”的变通应用,就是所谓的“哲”。
所谓的“
哲学”,是一个在学界还没有约定俗成的学术用语。正是由于还没有约定俗成,在所谓的“
哲学”文本中,才会出现一些滥用学科语言来“指东说西”现象。
如果我们把所谓的“
哲学”中的学术问题,与社会问题相对应着构成一个结构层次的对应比照,就会发现,学术问题是与社会问题具有严格的对应关系的。这个对应关系是情、理、法、策、案,对应着字、词、句、章、文。严格地对应思考一番后,就能发现,所谓的“逻辑学”,其实应当表述为自洽于华
文学术言论的“章法学”,而所谓的“
哲学”,用华
文学术自洽言论来表达,则应表述为“文法学”。
文法学总论的文法主题是人类公益主题,所求证的是可行高效的知行活动法案如何能筹建起来。章法学是对应社会各个次要问题的,诸多次要问题,归纳问结为主要问题——主题。
不仅“逻辑学”和“
哲学”本身是错误言论,而且“儒学”、“国学”同样也是错误言论。这这两类错误言论有两个不同的来源,一个是外文内译不周,一个是古文今译不周。
学术言论是必须要成为一个自洽言论体系的。不能成为自洽言论体系,就会发生交流用语沟通障碍。
我一再强调建立学研评优公正秩序,其要义就在于学研还不能达到居于学术前沿的层次,是不可以作祟于学术活动的。
对错误的学识反复讨论,永远也不可能发生正确的学研结论。这才是“酱缸文化”的“秘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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