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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茧(公约文化、公信文明、公行法策学说)

人类的公共问题,必须得由人类共同合作才可能解决好。因此我必须要叫“三公大叔”。

 
 
 

日志

 
 

敢于“反对形式主义”,学界和当局就已不可能学会读书和写作了。  

2016-01-13 02:53:12|  分类: 文法语言学讲座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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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近期所发的五六个语言文化学术批评主题帖,都是证明“学说”是由历代学界和文化公众共同“用言论批评言论”所成全的公成、公有、公用学说的主题帖。而所谓的“经济学”,不是“用言论批评言论”的学说,因而“经济学”作为“学说名”来认定,是“谬论”。

形式+形式=学说。这个至简至易的“读”可见,“写”可成的直观事实,正是当前学界和当局“视而不见”、“日用不知”的“写文章”事实体系。文章是由言论互证互解关系构成的。这种互证互解关系所遵循的是学界数千年来批评“语言文化学术”问题而约定俗成的“写法”。写法不周,即“谬论”。

在一篇文章中,人类经济活运中的问题是可以辨析解说的,但辨析解说经济问题的言论却不是“结论”,而是为谋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作的论述。其论述结论是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把这个“办法”提供给约法、筹策、议案活动,来成全集纳所有的解决问题办法的“法学学说。这说明,“经济问题辨析解说言论”,是不能称之为“学说”的——经济问题辨析解说言论是还没有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的“半吊子”言论系统,因而“经济学”这个“学说名”是“谬论”。给出了经济问题解决经济问题的“办法”文本,已不可以称为“经济学”,而必须要命名为“金融周济法”,并拟定解决贫富两极分化千古难题的可行高效“法案”。

——学说由言论组合应用文法结构构成。文法结构由议题、解析、总结三个部分构成。这是直观的读写法事实。用“追求真理”的思辨法,是遗失了结论系统这个学术成果系统的,是无法成全读写能力的。这是因为读写能力所追求的是言论学用法要“通”而不是物质运动之“真”。理讲不通的前因是应用了还没有“约定俗成”艰涩言论,不能使学术用语达成体系用语自恰

——不论辨析解说什么问题的言论,都是言论学用事实。当前学界在字法语言学初级学研层次胡诌“象形字”说法,就已是学研失法的了。字和词所命名的是承载人类知行活动经验的种、属、类,而不是“客观事物”。学用得法的言论是对所有言论涉及的生活问题都辨析解说清楚过了的无谬言论。这在“文法语言学学说”上来讲,属于集纳各类文章中的“结论系统”成果,所成全的统观总述语言

1、议题的提出,是学用语言是否精确无谬的问题。提出议题的用语有谬,就没有必要讨论了。这一部分辨析解说的是议题涉及的论述范围。论述范围还没有达成“一揽无余”,就达不到统观总论所有言论学法用法的所谓“哲学”高度。

2、辨析解说问题,必须要涉及生活经验和人际是非;但这一辨析解说文法结构部分的言论却不是“结论”,不可以当作结论来批评。如果作了谬评,就必然会发生批评冲突。 这类问题是学者们私人学研是否得法问题。所论述的是“情理”上是否能讲得通,采纳的证据是否能对应人们学习、生活和交流经验,论述依据是否来源实在可信问题。

3、结论部分的问题,是结论纳入约法、筹策、议案,是否公益无害并能达成共识,共同信守的问题。结论部分涉及的是人类生活秩序公共问题。是解决问题如何来集纳公众的生活经验来“约法”、如何通过学术批评集纳学界的学识来“筹策”,如何能使学界和当局达成合作,使解决问题的实施法案议定程序公正无欺,成为名实相符的“公信公行公约”问题。

当前学界和当局习常应用的“微观”和“宏观”说法,实际上就是“私学”与“公用”问题。也是《易经》中所述的“阴阳”问题和《道德经》中所述的“大小”问题。所提出的议题,必须是公共问题。这就要求提出议题所应用的言论,不可以是狭隘的,必须要最大限度地彰显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并必须要成为辨析解说人类公益问题的“主题”。因而所提出的议题,就不能许可是狭隘的“国”、“族”利欲诉求主题。狭隘利欲主题,必然会造成偏离“全人类公益”主题的“国际互抗”错害。

这说明所谓的“宏观”问题,“就是”议题是否符合全人类公益的要求,辨析解说,是否符合生活秩序文明要求,结论是否符合约法、筹策、议案要求的“私学是否得法”,是否能经得起“私学奉公学术批评”的公共问题。

所谓的“形式主义”这种文化垃圾言论,与“微观”、“宏观”这种文化垃圾言论的应用效果是一样的。“形式主义”,就是“共用公通的适时合用文法语言来写作”的问题。你“反对形式主义”,就已不可能学会读书和写作了。

说“形式是空洞的”,是纯纯粹粹的跟风起哄,瞎掰胡诌——“一切都是变化的”,因而解说这些变化的言论,也必须得“应变”,才可能把“变化”给解说清楚。比如到了法定年龄,就可以称之为“法人”了,就必须要对自己的言行担负法约责务了。这就是对“党人”、“国人”、“族人”、“文人”、“法人”等词语依据议题不同的“应变”应用。而华语学界把日语假名“哲学”一词拿来胡乱命名“学说”,并讨论了百年之久也不能达成共识,就在于其“应变”的是西方工业文化,而遗失了华语本土“学术用语自恰”问题。把不伦不类的译述不周“夹生言论”当作“学说”的命名语言来滥用,必然会造成庸人自扰谬论。而“经济学”、“历史学”、“逻辑学”、“心理学”等,也都属于“新文化运动”时期,内外交困情况下所发生的学用语言不得法滥言。这类滥言用鲁迅在其《阿Q正传》中的批评言论来讲,可一统表述为“革命”滥言。是属于“阿Q爱上‘吴妈(没妈的文化——译述不周夹生言论)’ ”言论系统。

语言文化学识,是由人类有史以来公用、公约、公评、公成的语言学法用法优学传统“法体”。没有这个法体,一切知识都不能纳入交流,一切文化学识都无所谓达成传续,一切问题都无从找得到“讲清楚”的“说明”、“说服”、“说和”办法。

当一种文化中的“文法语言学学说”还没有成全完备,就是学界的思辨解说法应用还很混乱,学术批评用语还没有整合成自恰体系的事实证据。把“章法语言学”错误命名为“逻辑学”,把“文法语言学”错误命名为“哲学”,就在“句法语言学”和“章法语言学”之间,拦腰斩断了学术用语自恰体系。而是把各个分类学科的非语言学学科适用语言系统谬称为“学说”时,就已不可能导出周正无谬、公益无害的“语言学通用母法法学学说”了。更不可能进而导出周正的筹策、议案议题了。滥用适用于不同议题的语言,什么问题都必然会解析得一榻糊涂。因而说,胡乱学用语言所谬述的“形式主义”中实在的学识,是“反不得”的。

——没有所谓“形而上”解说言论,所谓“形而下”物质运动规律“在人际交流读写事实层次就”不存在“。

“形式主义”问题也正是胡乱学用语言所提出的“人性论”议题。并直到当前还在为“人性论”谬题中涉及的“本善”、“本恶”问题纠结不清的。这是还从来没有成全过“文法语言学学说”的问题。语言文化学说是公正公益学说,即不张扬私善,也不收纳私恶。其学用法的”法纲“是公正无欺,各安本份,不可跨出它的适用议题范围。


“文法语言学学说”,是通用普适于所有学科的通用母法学说。对于“法学学说”来讲,通用母法学说就是“法理信据”法体。而法学学说,则基于文法语言的应用“严谨正义”来谋求“公信”并成为达成法约条款共同信守的“信据”。这说明,你还没有获得学用语言的周全写作能力时,不论你张扬“信仰”什么,都是不可能具有说明、说服、说和能力的。在所谓的“宏观”的“公共问题”上,你必须得学好用好“公共”用语,并适从写作文法,来突出你的文章的公益“主题(德)”,这个主题论文所彰显的是文章的“主旨”,而不是私脑子里的“思想”或偏离了优学传统的“拿来主义”。


——所谓“形式主义”的“文章”,不承载作者个人的“思想”、“观念”、“认识”、“主义”,文章的“主题”,必须要适从“全人类公益”的“法则”——不许可做“中国梦”,必须要做全人类公益的“千秋大梦”。正所谓“继往圣绝学,开万世太平”!


——言论无不正确的好文章,是把所有所谓的“内容”都转化成了“正义言论”的文章。这种文章是由“形式+形式”构成的“法体”。所遵循的是写作“文法”——而“文法”正是人类文化集纳有史以来的交流法和批评法经验学识和智慧所成全的“至高无上”的公有、共识、公用、公益——不承载任何偏执情志的“公约公信公行、公行公约公信、公信公行公约”之“法”。


——请参见我多年前就已完成的《全人类公约公信公行、公行公约公信、公信公行公约优用学识文化策略实施法案》

该法案标题中的“三三”对应关系,对应的是“公约公信公行”文化议题,公行公约公信文明论述,公信公行公约法策结论。这个“三分一统”文法结构一统构成了“法案”。 这个“法案”,是“写出来的”所谓“形式主义”事实。



在华语文化中,两千五百年以来还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严谨周正的”法学学说“。这是因为“文法语言通用功能总论学说”不没有成全完备过,因而法学学说的“法理信据”还没有揭示无谬过。这是当前所谓中国的生活秩序结构大体还延用着“坚持领导”抗拒合作的所谓“军国主义”的军事需要结构,还没有建立法约秩序结构的前因(初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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