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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茧(公约文化、公信文明、公行法策学说)

人类的公共问题,必须得由人类共同合作才可能解决好。因此我必须要叫“三公大叔”。

 
 
 

日志

 
 

我来谈一谈“万法归一”归于何处的议题。  

2016-11-18 01:00:19|  分类: 法策谘文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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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法学”议题。“法学”议题,首先是“学法”议题。学习读书识字来承学传统文化学识,就当前来讲,是要上十几年学,大学毕了业,也不一定就能达成承学“得法”的。承学不得法,那么在与他人融通学识的过程中,也便较难达成学识融通共识了。

能够精确回答“万法归一”归于何处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坚定不移地确认一个事实。这个事实是,人际交流活动,能说明问题和说服人的是“话语”而不是讲话的“人”。确认了这个事实以后,也便会脑洞大开,完全可以懂得“万法归一”的“归处”,是把所有的经验、知识、学识,都要带入语言的学法用法议题,归宗于“写作法”了。

我这样讲,似乎很常识;其实是不然的。宗教文化言论、科研文化言论、人类学言论,以及所谓的“历史学”、“心理学”、“社会学”、“”逻辑学、“哲学”等当前实在可见的实用言论,还都没有达到“万法归一”的“归宗”无误。

归宗于“写作法”的要义,在于只有写成了严谨的“法学著作”,并纳入学界来批评,大家都认为你这“法学著作”写得非常好,可以作为“经典”来辅学应用了。于是后学者们才能读得到“万法归一法”这种“法学学说”对不对?

万法归一法的“归处”,是写成法学学说。然而当前人类还没有写成过法学学说;或者有古人已经写成过法学学说了,但是后学者们读不懂,也是派不上用场的。

法学学说,是一统人类有史以来的经验学识,全面覆盖人类的知行活动而无遗隅的“大一统学说”。这个学说,由学习法、思辨法、体悟验证法、交流批评法、合议协商法、合作推优法等,最终落实为“法学语言文法结构法体”,来“写成”,并要纳入学界来“评成”。

依据法学学说要由学研批评来“评成”才能纳入应用辅学程序这一点来讲,我提出了这个万法归一归于何处的议题并作了慎重周到的说明,也是大体上没有用的。学评秩序不存,就没有人会重视我这篇文章。不能引发广泛重视,有几个人来读我的帖,也是浮泛地浏揽一下,仍然改不掉其思考问题、辨析解说问题,不能把学习和思辨成果落实为写作成果的恶习。还是会自以为是地去散布其“半吊子”言论。

“文法语言学学说”是适用于各类学科和学说的“通用母法学说”,把生活学习和交流学评知行活动中的“万法”归纳总结一下,并落实到交流活动中去知会文化公众共用共信守,是一个应用“文法语言学学说”,来写成"法学学说"的过程。而当前全人类范围内是否已经写成了”法学学说“,还得通过学界,把写成的文本拿来批评讨论一番,来认可并推优辅学。这样才能达成最广泛的”万法归一归于何处“的共识。

————欢迎审阅由我首成的”文法语言学学说(所谓的‘哲学’)“。”文法语言学学说“是”法学学说“的”法理载体体系“;法学学说依据”文法语言学学说“的法理结构关系,认定法理依据及其构成关系,来写成”法学学说“。由于我这样讲,是此前没有发生过的”说法“,请慎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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