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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茧(公约文化、公信文明、公行法策学说)

人类的公共问题,必须得由人类共同合作才可能解决好。因此我必须要叫“三公大叔”。

 
 
 

日志

 
 

不自欺者不可能反遭欺——百度请我来筹策行吗?  

2016-05-11 02:06:02|  分类: 网络启蒙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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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是一定的。因为李彦宏这个浅学文化瘪三儿,有生以来根本就没有搞懂过什么是“法”,什么是“策”——可怜其今生,连“卖身求荣”进入“伪工会”的努力都做到了,却难免于身败名裂的必然结果。我不了解百度的任何具体运作筹划和具体运作状况,而只知我精诚学研所彰显的公益法策言论受到了百度的压制和封删。这一定是百度有难言之苦的,但百度却从来也没有信从过”学界有高人“法理。这是必然会落败的前因。


如果我把百度当作一个企业来看待,就已知百度的”公共平台“说法是谎言了;如果我把百度还当作有一限希望的搜索引擎来看待,其远景筹划运作,就已是”必死无疑“的了。我作为一个老年人,是把所有的年轻人都当作自己家孩子来一样看待的。可惜、可怜、忧愁、愤怒杂陈。愁死我,累死我了!


——全人类中没有“坏人”。我请问我的读者——你以为堪称“坏人”的人还能叫做“人”吗?——所以说“坏人”这个说法,本就是不成立的——哪怕是抱别人家的孩子跳井,也不完全是他的过错——被逼迫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所积蓄的仇怨,也便只能凝成一个字————”杀“了。


——”坏“了,就已不叫”人“了——然面坏不坏,却是有人类文化史中”互称为匪“的”优良传统“的。


——我千万次地指出,人类文化智慧发育还处于稚期,可我三公大叔的言论的读者们,却个个是比我三公大叔聪明得多的”大明白“——我管得了我自己的言论,管不了浅学不法的文化小瘪三儿。


——我请你信从我的言论——可”来学“者得法,”往教“却是违法的。我三公大叔不违法,所以我的徒子徒孙,也就很难发生了——即使是发生了,并且来访者不断的事实是是我自知的,我也难于忍心让精诚有为的学者们,替法权垄断统治的不法错害殉葬——有不要脸的,也有不要命的。为了不要脸的人不知耻而不要命,我三公大叔可以支付生命,却不忍看到任何人支付超越本份生活利益的屈辱代价。


我自知百度大体会与崇贞皇帝一样,自选择上吊时,也不知自欺欺人的谎言,是谎言——还以为蒙受了天大屈辱呢!


不自欺者,不可能返遭欺————这是永恒无谬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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