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交流活动中的一切问题,都不可能超出语言文化学识范围之外。
体系论(哲学),是人类有史以来就试图成全而直到当前也没有成全过并达成广普辅学的学说。
由于体系论还没有达成周全,因而对“系统论(学科)”的学研范围和应用功能定位整合,也便会难于整合并一定会搞得一榻糊涂。当前大学里的文科教科书的书名和文本内容大体是错谬不经滥用语言的。当前华语中的两个至要应用功能文本的名称,也有严重的学用语言不得法问题。
所谓专家教授和大学毕业生,非常有必要获得把学识整合成应用功能一统体系的能力,以达成学用语言精确无谬,解析所有情、理、法、策问题都条理清晰。
我多年前就已成全了大一统学说的终端应用功能文本“三三法案”,但我的学术著作却遇到了出版困难,多年奔走意欲达成学术议题研讨立项,也遇到了困难;在网络中达成学术交流,又遇到了学评秩序混乱,胡吵乱嚷娱乐倾向的交流困难。对于学评不得法的网友加以批评,又会遇到误以“骂人”为由的禁言。
——语言学通用母法学说,完完全全是依据文章的文法主题来批评言论学用正误的学说。高端语言学著作之所以能遭遇广普辅学困难,就是因了必然会涉及通用或能周全的学说的约法、筹策、议案应用功能。因而新的学术成果达成广普周知,也是必然会遇到交流障碍的。你知道的。
人类文化法策智慧发育还不周全时期,交流障碍是难于回避的实在问题。然而学界的文化学者,秉承广普文化学识文化良知,却是不应遇到了阻碍就退缩的。回避了问题,就等于推迟了人类生活秩序文明进步的进程。能够写成可以达成全人类公信的名实相符“公信公行公约”并通过辅学来达成广普周知,全面解除人类不同区域、不同文化、不同阶层之间的互抗恶耗,是全人类文化学者的共同追求。也是全人类共有的生活法约秩序公正文明,交流活动秩序调和无欺,对法策修缮学术成果能够达成公认并广普辅学的“权、能、勤、利、誉”各安本份的“全人类共和秩序”理想。
学术问题是不牵涉问责私人或某一利益群体、或某某种文化落后问题的。正所谓“有罪可免”——澄清言论学用法是否有谬问题,才是文化学术议题范围内的事情。然而文化学术问题之所以难于澄清,正是因了学评秩序不存,秉承狭隘利欲的既得利利群体的秉承狭隘诉求言论,对公正学评秩序的建立造成了阻隔。这是学界面临的文化良知是否能冲决所有阻碍达成学评合作的问题。我已在网络中倡导学评合作十几年了,可我的努力却大体被混乱的学无评优局面给化解不存了——这种状况,已快把我愁死了!
屏蔽了表达狭隘利欲诉求的有害言论,提取公约、公用、优用成法的可以达成公信不移的优学传统文化成果来落实公益学识的应用功能,是公益无害的。既不谋求“造反”,也不彰显所谓“大师”、“圣人”——优学传统学识是公创公有的相应的文化人群的智慧发育和创造能力养成的文明命脉。华语文化不可以再延续“自断文化经脉”的“抗拒学术批评”学术腐败局面了!
只要我还有一点精力尚存,就一定会努力与学研积累大体够用的学者们,就我投入了近四十年学研精力所证明过的学术要点问题,达成学术研讨共识。
体系论“大一统学说”的体系结构为“3+3+3=1”框架结构。这是人类有史以来都没有澄清过的问题。略作解析如下:
语言文化学识体系的文法结构次分割系统的体系框架构成为“3+3+3=1”。由九个分论结构系统构成了“大一统学说”体系。分别定位表述为“公约公信公行(文化论)、公行公约公信(文明论)、公信公行公约(法策论)”三个次分割分论系统。这就是“语言文化学识应用功能总论学说(哲学)”的体系宏观框架结构。
请搜读我的《华语全人类公约公信公行、公行公约公信、公信公行公约法,优用学识文化策略实施法案》。依据体系结构为“文法结构”阅读事实,对“三三法案”体系的“文化论”系统解读法为——“文化论”的系统结构为“公约”议题——没有公约法,就没有语言文化;“公信”论述——不能达成公信,就不能具备通用功能遗存下来;“公行”结论——不能引导公行活动的文化,就丧失了“因用而学”的承学情志诉求——对“文明论”和“法策论”的文法结构解说,依照此解说法来解说。不加赘述。
三个分论系统各领三个次议题,一统构成了“文化议题、文明论述、法策结论”文法结构体系。体系次分割系统为三个系统,再次分割系统为九个系统。
学无评优无学说。在一种学术批评秩序被浅学者自以为是地垄断经营的文化中,是不可能发生周正不谬的学说的。没有应用功能周全的通用总论学说(哲学),学界整合学识的能力就不能达成周全。在学评伦理秩序混乱情况下所发生的所谓“学术成果”,也必然大体上是一些浅学者的跟风学舌言论——不可能达到适时变通活用语言的“哲学”能力高度。
正确或错误,本就是学评问题。屏蔽了学评,也便无所谓正确或错误了。这是用“价值标准”这样的滥用经济学用语的说法所不可能讲清楚的问题。“学评‘依据(文章主旨)’”,不可以叫做“价值标准”。这是因为语言文化学术批评议题,不是“金融周济学”议题——学界公信的学评依据是文化良知凝成的主旨,给多少钱也不能出卖——“良知”——“无价”。
先知之知,后学者不知。这是人类文化法策智慧发育突破进程中必然会发生的局面。前沿学者若不能踏入学界前沿“孤境”,也就不可能达成学研突破了。然而这个学术前沿“孤境”,却又是一定超越不出语言文化常识范围的。超越了常识的学说,就必然会丧失通用功能。也正是因为“总论学说”是整合常识的学说,所以才容易达成广普周知辅学。虽然容易达成广普周知辅学,但却是极个别学者累死累活,也不可能达成广泛作为的——必须要由一大批前沿学者来通过辅学,启蒙学界共同努力完成广普学识过程。正所谓“功成身退”,前沿学者不能辅助一大批前沿学者学研得法,就一定是“圣人”、“大师”这种孤家寡人“废物”了。
首先达成学研突破的学者一定是极个别、很多年来极罕见的学者。这类学者百分百地不可能是个爱“吹牛皮”的人。一定是一个对学术问题掰开揉碎地努力解析,又统合贯通地努力总结的学者。他所要表达的诉求是促成向学合作,进而辅助一大批前沿学者学研得法,发挥广普学识作为。
在对待学术问题上,当前学界皆以为“逻辑学”、“哲学”很重要,却不知把逻辑学称为“逻辑学”,把哲学称为“哲学”,是学用“文法语言”不得法的。我说所谓的“哲学”这种学说的名称叫做“哲学”不对,叫做“文法语言学学说”才是周到无谬的。当然是还不能达成学界公信的。所以才有了“广普学识合作”的必要。先不必对“文法语言学学说”急于否定,也不必急于提出质疑批驳责难。先搞个学术研讨立项,通过学评合作来秩序井然地研讨批评答辩。这是唯一正确的办法。
对于全人类通过合作来解除自抗内耗恶害这个大问题来讲,已没有任何一个问题比这个问题还大了。对这个大问题的解决,当然是文化学者们必须要当仁不让的吧?
五年以前我就已经写成了《华语全人类公约公信公行、公行公约公信、公信公行公约法,优用学识文化策略实施法案》。其实所谓的“哲学”是以“筹划未来”为最高公益应用功能的学说。因而从其应用功能上来讲,当然是命名为“未来学”是正确无谬的。对于学说的命名,从学研范围、学评依据、应用功能、情志取向上命名都是容易达成交流共识的。而用“哲学”一词来命名学说,却是不容易达成交流共识的,并以华人学界近百年来的研讨争议也没有达成学术成果共识认定为事实证据。
“文法语言学说”,是为“法理学学说”归纳整理学识体系框架结构的学说。这个框架结构整合成全后,体现为“文法框架结构”。有了法理学框架结构体系,也就有了法约体系的“约法”法理依据。法理依据解析达成公信不疑,就转化成了文化公众的法理信据(信仰)。策为法纲,宣讲法的文本叫策。法以主导“公正”为用,策以宣讲法理言论“调和(善)”无欺为是。
——依情辨理,依理约法,依法筹策,所筹划的是“未来生活法约秩序调和法案”的议定程序公正无欺。情化理、理成法、法出策、筹策议定“实施法案”。这样变通活用语言的学问文本,曾经叫《易经》、《道德经》、《论语》、《中庸》、《大学》、《哲学》、《法学》、《政治经济学》、《策论》、《策划学》、《未来学》等,当前必须要议定规范表述为《文法语言学学说》。
当前华人学界普遍以为,学用语言没有一定法则。这是因为学研的宏观高度还没有达到“极端(应用功能终端)”。学研达到了贯通所谓文、史、哲的统观高度,也就懂得了任何问题都必须得应用一句完整的话才能讲清楚的法理了。一个句子至少要由三个词构成。第一个词标定议题范围对应“文”,第二个词对应论述依据统述为“史”,第三个词对应总结结论表述为“哲”——我们谈论问题,谈着谈着,就转化成了另一个更加宏观的问题,这在学用语言的“变通活用法理(易经)”上来讲,就叫做“哲”——议题发生了变化,就不是原来学用语言所提出的那个问题了。“矛”和“盾”统合到了一起,达成了“道可道、名可名”法理通透辨析解说能力时,就没有“矛盾”了——一统表述为“兵器”了。提升了学研宏观高度,就化解了“瞎子摸象”、“风动幡动”、“鸡蛋悖论”等“哲学谬题”了。
学无评优无学说。学说是不能“独创”的。所以一种学说也不可能是叫做“马克思主义”或“儒学”、“国学”、“心理学”、“逻辑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律学”、“传媒”、“哲学”等,却永恒不能被证谬的——这是因为“不知法”——还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没有搞懂过人类所秉承的解决所有的问题的办法,一统构成“法学学说”法理;也就不可能搞得懂,“法学学说”必须得涉及人类知行活动中的所有问题而无遗隅,才能构成“法理学法体”——这个法理学法体的实在证据,是“统观总论”学说体系的“文法结构构成关系“所彰显的“法理”——它是人人可见的,人人可读的,人人可评的,人人可修较的,人人的修较成果都是必须得经过学评的——否则,无所谓正确或错误。
对“文法语言学学说”,不能达成学研合作立项研讨,全人类学界永远都不可能整合成具备“通用普适”应用功能的“总论学说”。“总论学说”未成,正是全人类学界的整合文化学识的应用功能的能力,还处于低级阶段的事实证据。有了法理通透、智慧澄明的“文法语言通用功能总论学说”,才可能导出适时应用这个“母法学说”的 “法学”议题。
——宗教文化以神创一切为信据,科研文化以物质运动演化出生命的真理为信据,“人本”思辨解说法以人的知行活动能力为信据,语言文化学者以语言文字的约定俗成为信据,但事实上都是不没有达成“以语言文化学识的承学传续法”为信据的。不肯信公创、公有、公用、公信的“语言文化优学传统成果”,则必然会搞“文化人物崇拜”。人类文化史中对传续人类公创公有优用成法的文化学识传续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学者,是不能等同于全人类公信的,具有“通情、达理、约法、筹策、议案”应用功能的“公信文化成果”的。华语文化对文化史料所记载的人物颇多争议,也证明了“人”和“人类交流活动”不属于一个议题范围的事实。所谓的“哲学”,是在人际交流活动中发生的优用“优学传统学识学说”,任何人或任何团体,都没有垄断经营“专利权”。
人类谋求“全人类共和秩序”的公有诉求,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浩大良心工程”——只有全面达成了合作,这个工程才有可能完成——而这个工程的实施步骤,却必须要由“有良心”的文化学者们来达成“学评合作示范”。
———我替全人类谢谢您并肯求您倡导或响应学评合作倡导!没有奥运就没有奥运冠军,没有学评就没有学说。我约您共同首创华语学评机构。
——————————————————————————————再拜!
——————————————————————————————三公大叔拙笔。2016、8再校稿
评论